養兒防老 ?



上一輩普遍把生兒育女視為一種另類「投資」,讓自己的晚年更有保障,但隨着時代變遷、家庭觀念愈趨薄弱,很多人覺得「養兒防老」早已不合時宜。

香港集思會的研究卻發現,逾6成受訪的年輕長者退休後,需要依靠子女或孫兒供養。不過,他們頗為憂心下一代的前途,所以同時會自己「積穀防饑」。

6成年輕長者 需下一代供養

集思會早前進行的「年輕長者」調查中,逾千名55至74歲的人士被問及退休後會依靠甚麼來維持生活,在980名有回應的受訪者中,高達63%選擇了「子女/孫兒供養」,僅次於「積蓄、資產及投資收入」(64%);至於選擇「退休金/退休保障計劃」的則不足3成,準備依靠「政府/慈善機構」的更僅得1成左右,反映大家傾向靠自己和下一代照顧。

對很多年輕長者來說,退休金金額有限,須依靠自己的積蓄,再加上子女補貼,才能應付退休後的生活。事實上,有43%受訪者表示,現時已有定期接受子女的「家用」。香港教育學院於2011年的調查亦發現,約48%受訪的18至37歲青年有供養父母,而在全職工作的青年中,有關比例更超過8成,可見現今很多子女仍有擔當家庭經濟支柱、照顧父母的傳統孝道思想。

目前香港有不少政策鼓勵子女孝行,例如設有供養父母及祖父母免稅額,與長者同住可優先獲配公屋單位等。站在子女的角度,一般人覺得供養父母乃理所當然,若然經濟條件許可,絕對不會逃避這份責任,否則會覺得自己「不孝」。

子女薪酬不高 家用僅象徵式

然而,很多年輕人的賺錢能力不及上一代,當中不少更是獨生子女,要肩負整個家庭的開支並不容易。有受訪的年輕長者亦慨歎:「現在香港生活指數高,兒子只賺萬多元,又要還學費借貸,人工都未能夠應付自己的開支。」

而隨着新一代的教育程度提高,父母踏入退休之齡時,很多子女才剛大學畢業,初入職時薪酬不高,只能象徵式給予家用,對家庭的實質經濟貢獻不大。正如有受訪者形容,女兒給她的錢只夠「飲茶」、不夠「開飯」,「她剛出來工作,給我十分一的人工,但她的月薪連1萬元也沒有,很難期望她能養得起你。」

部分青年 反靠父母助「上車」

即使筆者身邊的「八十後」已工作多年,習慣拿四分一至三分一收入給父母作家用,但當自己要成家立室、特別是生育下一代時,經濟馬上捉襟見肘。有朋友就坦言,在父母與妻兒之間必須作出抉擇,不能妄想同時扮演「孝順仔」和「好丈夫/太太」、「好爸爸/媽媽」的角色,經歷一番內心掙扎後,最終被犧牲的大多是年長的父母。

當然,也有些年輕人本身的家庭責任感不強,覺得供養父母的壓力太重,又或是認定他們本身有足夠的經濟能力,寧可把錢花在自己身上,用來租屋、進修、結婚、去旅行。又像上期提到,不少人反過來利用「父母銀行」,靠雙親資助「上車」。有部分受訪的年輕長者就苦笑道,不敢依賴子女照顧,只要子女不用依靠他們就已很安心,覺得「有賺」了。

在集思會的研究中,不少中上層的受訪者說起每月收到子女的「零用錢」,哪怕不過是一千幾百,還是一臉欣慰,眉開眼笑,因為他們最重視的不是家用的金額,而是那份孝敬父母的心意。可是,那些積蓄不多的基層長者就沒那麼幸福,他們既沒有足夠的退休金,子女卻又無力供養,退休後除了投向政府福利的懷抱,試問還可以有甚麼出路?

綜觀其他亞洲地區,新加坡早於1995年通過《贍養父母法令》,確保無法自給自足的60歲或以上長者可向子女索取供養費;台灣亦於2011年通過《子女奉養父母法》草案,不奉養父母的「不孝」子女可被罰款甚至判監。

效星立法養父母 不值得

然而,當子女害怕「犯法」,無可奈何地向父母提供財政支援,而非出自真心照顧雙親,只會扭曲了孝道的觀念。而你要父母檢舉「違法」的子女,只會令家庭成員之間產生摩擦,彼此的關係更難修補。

平衡利弊,這些法例是否值得呢?曾子有云:「孝有三,大孝尊親,其次弗辱,其下能養。」由此可見,養活父母不過是最基本的孝道,最重要的還是養之以敬,使父母感到安逸愉快、身心滿足,這點絕非靠立法就能達到。倒不如在社會上提倡孝行,喚起大眾對孝道的重視,才是長久之道。

#hkRetirement


撰文:唐希文 香港集思會高級研究主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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